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时,委托人需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委托人选择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时,会有持有《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鉴定人员到现场查勘,绘制房屋平面图,标明检查情况,检测验算,出具房屋安全报告。在确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中,房屋安全鉴定员要对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建筑物使用条件和环境调查、建筑物使用历史调查和建筑物质量现状调查。建筑物使用历史调查是调查建筑物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材料强度是否符合要求,砌体的高厚比能否达到要求,承载力有无达到使用要求等,这需要房屋安全鉴定员通过检测验算手段获取。另一方面,建筑物结构体系、构造措施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本身存在的损坏、变形,需要通过现场检查和测量取得,调查项目可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目的定制,关键是采用何种检测鉴定方式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必要时应有选择地对损坏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进行结构复核验算,将检测和复算的数据资料分析整理汇列成文字图表,对检测结果的描述要准确具体。固定钢板的锚栓,应采用化学锚栓,不得采用膨胀锚栓。锚栓直径不应大于M10;锚栓埋深可取为60mm;锚栓边距和间距应分别不小于60mm和250mm。锚栓仅用于施工过程中固定钢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考虑锚栓参与胶层的受力。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加固用钢板的加工(包括切割、展平、矫正、制孔和边缘加工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外粘钢板加固的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本规范第3.0.4条及第3.0.5条);
2 加工钢板、箍板、压条及预钻孔;
3 界面处理;
4 粘贴钢板施工(或注胶施工);
5 固定、加压、养护;
6 施工质量检验;
7 防护面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