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照度和照明功率密度现场检测报告,湖北省照度检测对区域中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进行检测,以保证视觉工作和生活的要求。有利于工作效率与安全。功率密度检测:对区域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进行检测(包括光源、整流器或变压器)。以保证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
结果分析
1.平均照度值分析: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比较所得的平均照度值与标准值,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如果平均照度值超过标准值,说明照度过高,可能造成眩光问题;如果平均照度值低于标准值,说明照度不足,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和舒适度。
2.照明功率密度值分析: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比较所得的照明功率
密度值与标准值,判断是否满足要求。如果照明功率密度值超过标准值,说明照明效率较低,可能存在能源浪费问题;如果照明功率密度值低于标准值,说明照明效果较差,影响使用体验和舒适度。
湖北省照度检测主要检测照度以及照明功率密度;主要检测步骤如下:
1、在现场进行照明测量时,现场的照明光源宜满足下列要求:白炽灯和卤钨灯累计燃点时间在50h以上,气体放电灯类光源应点100h以上。
2、在现场进行照明测量时,现场的照明光源宜满足下列要求:白炽灯和卤钨灯应燃点时间在15min,气体放电灯类光源应点40min。
3、宜在额定电压下进行照明测量。在测量时,应监测电源电压;若实测电压偏差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应对测量结果进行相应的修订。
4、室内照明测量应在没有自然光和其他非被测光源影响下进行。
5、为使受光器不产生初始效应,在测量时至少曝光5min。
6、受光器上必须洁净无尘,测定时受光器一律水平放置于测定面上。
7、应排除杂散光射入光接受器,并应防止各类人员和物体对光接受器造成遮挡。
8、局部照明:在场所狭小或因特殊需要的局部照明情况下,可以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点,由于有些情况下局部照明和整体照明兼用,所以测量时,整体照明的灯光是开着还是关闭,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并要在测定结果中注明。
检测方法:
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检测区域换分按建筑种类)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照明测量重点是公共建筑和建筑的公共部分,一般不对住宅内测试位置进行评定。
GB/T5700-2008《照明测量法》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湖北省照度和照明功率密度现场检测检测范围:武汉、黄石市、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市、孝感、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市、恩施、潜江、仙桃市、天门。